南召县人民政府:
南阳市2023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3〕1716号),省政府同意你县转用并征收城关北镇北外社区一组等三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林地0.1352公顷、园地0.1295公顷、其他农用地0.0330公顷、未利用地0.1016公顷,共计0.3993公顷(不涉及耕地),作为南召县2023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县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